以前定义好的策略,一直没变,都是年报后拉下数据,以方便需要时容易察看。

本来也没注意,今天突然发现几乎所有公司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都为0(好像个别取到了数据,如平安)。想到去年财务报表(3季开始)对应收应付记账是有变化,统一成一个科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然后下面再分明细(这个破想法,不知政府部门谁闲得慌抠出来的,没事瞎折腾)。

但是,应收也是一样的变化,原来的定义取数据却没问题,难道是取了下一级即明细的?

是否请看一看,统一取明细的?合计本来就是容易的事。


(变来变去,很容易不知不觉用了错误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