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这么一条:

2: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退市标准,组合指标修改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创业板保持不变,仍然为1亿元。)

「解读: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要求从1亿元提高到3亿元,大幅增加了保壳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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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参见: 2024.4.12,国九条配套新规整理解读。 IPO相关: 1:提高上市标准。  (1)沪深主板第一套上市标准,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指标由1.5亿元提高至2亿元,最近一... - 雪球 (xueqiu.com)



IPO相关:

1:提高上市标准。

(1)沪深主板第一套上市标准,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指标由1.5亿元提高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由6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由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由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2)创业板第一套上市标准,将最近两年净利润指标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

「解读:提高上市门槛,目前的A股主板,有接近40%的公司一年净利润不足1亿元,想上市的公司质地需要更好。」

2: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

「解读:杜绝公司IPO前突击清仓式分红,募集资金拿去补流还债之类的恶习。」

3:首发企业随机检查比例将由5%提高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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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退市相关:

1:财务造假退市指标:

(1)财务造假一年,当年财务造假金额达到2 亿元以上,且造假比例达到30%以上,予以退市。

(2)连续财务造假两年,财务造假金额合计 3 亿元以上,且造假比例达到20%以上,予以退市。

(3)连续财务造假三年及以上被认定虚假记载即退市。

对于未触及退市标准的造假行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即实施ST。公司完成处罚事项的追溯调整且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满十二个月的,方可申请摘帽。

「解读:非常严厉的强制退市标准,财务造假只要满足标准就直接退市,不满足退市标准的也会ST最少一年。」

2: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退市标准,组合指标修改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创业板保持不变,仍然为1亿元。)

「解读: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要求从1亿元提高到3亿元,大幅增加了保壳难度。」

3:市值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沪深主板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创业板和科创板保持不变,仍然为3亿元。)

「解读:主板市值退市标准提升到5亿元之后,因为主板ST后5%的涨跌幅限制,有少量股票会出现5亿元市值退市比1元面值退市更早触发的情况。」

4:分红不达标ST:

(1)沪市主板,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

科创板,考虑到不同板块特点和公司差异情况,将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调整为3,000万元。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5%以上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3亿元以上的科创板公司,可豁免实施ST。

回购注销金额纳入现金分红金额计算。

(2)深市主板,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将被实施ST。

创业板方面,考虑到不同板块特点和公司差异情况,将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调低至3,000 万元。同时,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3亿元以上的创业板公司,可豁免实施ST。

回购注销金额纳入现金分红金额计算。

「解读:沪深主板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三年累计分红少于5000万,两条同时满足才会被ST。

举例说明:主板A公司三年净利润总计1.2亿,年均净利润4000万,年均净利润的30%为1200万,三年累计分红只要大于1200万就不会被ST。

主板B公司三年净利润总计12亿元,三年累计只分红了6000万,虽然不满足年均净利润的30%,但超过了5000万的绝对值,也不会被ST。」

5:新增控股股东大额资金占用且不整改退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下同)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6: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增加一类“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重大缺陷”情形,即“公司出现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

7:新增多年内控非标意见退市,连续两年内控非标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实施*ST,第三年内控非标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即退市。

8:北交所新增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被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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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相关:

1: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者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

2: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

「解读: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3:要求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分立等方式减持后相关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明确各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要求协议转让后受让方锁定6个月,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限制;

4: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

5: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十五日内”,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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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相关:

1: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使用证券交易所增值行情信息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对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证券交易所可提高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解读:对量化交易实行差异化监管,可以用高频交易多收费,收取撤单费等方式提升量化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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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港通相关:

1: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调整,不再披露沪深股通实时买入、卖出金额。沪深股通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

2:沪深港交易所将盘后披露安排调整为:每日收市后披露沪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每季度第5个沪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沪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解读:盘中不再实时披露北向资金信息,盘后披露信息内容增加。」

3:港股通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盘后披露安排调整为:每日收市后披露当日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每日收市后披露单只证券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港交所港股通信息披露安排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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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每年都有的背新法条的时间了呢…发帖留档以备日后取用